
中國時報【郭良傑/台北報導】
高院審理扁家弊案,出庭作證的「廿一世紀憲改聯盟」總召集人洪裕宏,證稱前總統陳水扁曾捐款兩百萬元。扁強調該筆捐款是「因公支出」的國務費,還說前總統李登輝時代,也曾委託個人或團體做研究,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就曾接受李捐贈兩百萬元的研究費用。
高院合議庭廿九日提訊在押的陳水扁,先進行機密外交文件提示,在涉及國家機密下,上午庭訊未公開。原本幾乎髮長及肩的陳水扁,日前特別將頭髮理短,被提訊到高院進入法庭時,還向媒體揮手打招呼,精神不錯。
合議庭提示機密外交文件後,公訴檢察官認為,有些機密文件是扁自行認定,必須再送國安局核定;扁律則反對,他們認為「國安局也不是當初那些人」。
扁發牢騷表示,機密的東西不講,會對他不利,但哪些該在公開庭裡說,哪些該留在祕密庭,他自己也不知道,他尊重合議庭的裁示。
下午進行證人詰問,僅廿一世紀憲改聯盟總召集人、陽
洪裕宏證稱九十四年八、九月間,扁曾捐給「廿一世紀憲改聯盟」兩百萬元,當時的總統府祕書長游錫堃親自在總統府交付他現金,並告之這筆錢不必開收據,由他全權處理。
洪說,事後他將錢存到設於民間司改會名下的「廿一世紀憲改聯盟」銀行專戶,他當時不清楚錢的來源,以為是扁幫忙募款而來。
扁強調,該筆款項確實是從國務機要費機密費拿出來的「因公支出」款,李登輝時代,也曾捐錢委託學者個人或學術團體做研究,包括政大副校長林碧炤一千四百萬元、中研院院士麥朝成三千萬元、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二百萬元等,他只是延續以前政府的做法。

